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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近日出台《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今后将取消国家计划和自筹经费“双轨制”,逐步将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规模纳入计划管理。同时,推进研究型学术学位和应用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分类考试。
在研究生培养模式方面,《意见》指出,将加大考核与淘汰力度,实行严格的中期考核和论文审核制度,建立学风监管与惩戒机制,对学位论文作假者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撤销学位。同时完善研究生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加强研究生权益保护。
为防止形成导师终身制,《意见》要求改变单独评定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做法,根据年度招生需要,综合考虑学科特点、师德表现、学术水平、科研任务和培养质量,确定招生导师及其指导研究生的限额。完善研究生与导师互选机制,尊重导师和学生选择权。对研究生发生学术不端行为的,导师应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