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杨亚茹 通讯员 赵永龙
本报讯 前日是福州开展涉酒驾驶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首个集中统一行动日。仓山警方前日凌晨0时至2时在浦上大道万达路段、晚上9时至11时在鳌峰洲大桥南设卡,严查涉酒驾驶行为。全天共查处涉酒驾驶24起,其中醉酒驾驶5起、酒后驾驶19起。
前日正值周末,凌晨时分,浦上大道万达路段仍车流不息。仓山警方在此路口设卡,对来往车辆驾驶员进行检查。凌晨1时许,一辆车牌号为闽AQR929的红色小车进入民警视线。民警拦下该车后,该车驾驶员任凭民警如何劝说,就是赖在车内,不开车门,并在车内不停地打电话、喝水。
大约30分钟后,该车驾驶员才打开车门接受检查。经当场检测,该驾驶员詹某(男,闽清人,28岁)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4mg/100ml,属酒后驾驶。詹某被处以扣12分、罚款1000元,并扣驾驶证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