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台湾一名男子与公司女同事发生“黄昏之恋”,之后2人感情生变,女方向丈夫坦承外遇,还说和对方发生过75次性关系。丈夫听后怒不可遏,提告该男子妨害家庭,求偿150万元(新台币,下同)。日前,法院审理后判决该男子9月徒刑,赔偿30万元,换算下来,每次偷情代价4000元。
(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