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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审计署官方网站28日发布消息称:“近日,根据国务院要求,审计署将组织全国审计机关对政府性债务进行审计。”此前,审计署已先后两次组织对地方政府性债务进行了审计。业内人士认为,这次审计署并未强调“地方”,预计将对中央和地方政府性债务首次进行全面审计。
之前有消息称,国务院26日下午发特急明电,要对全国政府性债务进行审计。审计署暂停所有项目开始培训,本周进驻各省市。
2011年,审计署首次组织对地方政府性债务进行了全面审计。审计发现,截至2010年底,除54个县级政府没有政府性债务外,全国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共计107174.91亿元。
这次“普查”之后,2012年至2013年,审计署又组织对36个地方政府本级2011年以来政府性债务变化情况进行了“抽查”。审计发现,一些地方通过各种方式变相举债融资的现象较为突出。6月10日,审计署在其官网上公布了对36个地方政府本级政府性债务的审计结果:36个地区2012年底债务余额共计3.85万亿元,比2010年增加4409.81亿元,增长了12.94%。
审计显示,一些省会城市偿债率指标偏高,2012年,有9个省会城市本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超过100%,最高的达188.95%,如加上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债务率最高的达219.57%。有13个省会城市本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偿债率超过20%,最高的达60.15%。
这两次审计结果,审计署均向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了报告,也向社会进行了公告,引起各方高度关注。今年6月,一些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审计报告时提出,地方债风险不容忽视,关键要摸清底数,加强监管。
今年6月,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代表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审计报告时建议,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进一步清理规范融资平台公司,抓紧建立和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实现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全口径管理和动态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