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去年4月28日晚8时许,广州白云区梅花园公交车站,17岁少年阿虎看到很多人站在一辆城管执法车旁围观,也去凑热闹。随行朋友阿明拿着手机拍摄遭制止,阿明扔了手机就跑开了,弯腰捡手机的阿虎却被治安员控制住。
随后,白云区检方调查后认为,阿虎与殴打警方人员的小贩张某、李某是共同犯罪,以妨害公务罪向法院提起公诉。2012年12月7日,被羁押了7个月又10天之后,阿虎获得取保候审。
今年3月,白云区法院一审判决,认为阿虎是在冲突事件发生后才到场围观并拍照,推拉中未造成警方人员受伤,判决无罪释放。
前日,阿虎一家终于收到了广州中院准许检方撤回抗诉的裁定书。对此,阿虎父母表示将申请国家赔偿。 (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