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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蔡学会 通讯员 赵堂辉
本报讯 近日,家住莆田荔城区的肖女士到荔城区西天尾红旗加油站对面的“德盛兴”汽修店,给爱车喷漆,并当场预交了1591元费用,约定1~2天后取车。可一个星期过后,车辆还未喷好漆。其间,肖女士多次催促商家交车,但商家总是以各种理由推托。
荔城区工商局经过调查发现,原来是因为肖女士车的颜色是玫瑰红的,颜色比较难调,商家迟迟无法完成调色工作,结果构成违约,且影响肖女士正常使用车辆,故工商认为商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经调解,商家承诺尽快把车修好并赔偿肖女士交通费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