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宋志强 文/图
本报讯 8月5日下午5时许,一辆由莆田市区往埭头镇方向行驶的20路公交车,在途经214县道笏平线赤岑路段时,前方一辆电动车突然横穿马路,为避免撞上电动车,公交车司机紧急刹车并向右打方向盘。结果公交车冲上了道路右边的人行道,撞倒了一棵行道树,又将停放在人行道上的一部皮卡车撞坏,直到撞坏路边一间房屋的柱子之后,才停了下来,所幸事故并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发生之后,接到报警的埭头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进行处理。据办案民警介绍,车牌号为闽BY1916的公交车在事发当时车速过快,紧急刹车之后在地面上留下了近30米长的刹车痕迹。目前,横穿马路的电动车已被警方暂扣。
不过在8月5日下午,警方打算将公交车暂扣时,皮卡车的车主林先生要求公交车方面必须先赔偿,才允许将公交车暂扣,因为被撞的皮卡车是林先生在今年6月刚买的,因此要求对方必须当场按一辆新皮卡车的价格赔偿损失。而公交车一方则不同意这一方案。
昨日下午,记者从警方获悉,林先生已同意警方可以先将公交车暂扣,可是被撞坏柱子的房屋主人却又不同意将车转移。
目前,民警已在事故现场放置警示标志提醒过往行人和车辆减速慢行,注意安全,同时向事故各方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各方按法律程序配合警方处理该起交通事故。警方正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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