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李思玲 关铭荣 文/图
本报讯 “这么热的天干活,却没有高温补贴,只发了凉茶。”前日中午,福州晋安区长河路,一个楼旁的建筑工地上,几名建筑工人正光着膀子,在烈日下工作。
“高温补贴?我们从来都没有听说过。”当记者问到是否有高温补贴时,工人们纷纷回答,他们在这个工地干了好几个月,从来都没有发过高温补贴,“老板只提供了凉茶,我们还以为这就相当于高温补贴呢!”
福州润城小区的保安,也遇到了类似的问题。近日,保安小陈向本报反映,他每天要在烈日下工作10个小时,但高温补贴却只有50元/月,“平均到每天,买瓶水都不够!”
昨日下午,记者致电该小区物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部分保安的高温补贴确实是50元,“这的确不妥,我们已向上级提出调整。”
我省高温津贴每人每月200元
据福州市劳动部门介绍,今年7月1日起,我省上调夏季高温津贴标准。5月至9月,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按月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的标准为: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每人每天9.2元。
那么,不少企业发放的绿豆汤、菊花茶等消暑物,能不能算在高温津贴内呢?对此,福建闽君律师事务所卓律师表示,根据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本来就应该供给高温作业的劳动者防暑饮料及药品,不仅不能用钱代替防暑饮料,防暑饮料也不可以充抵高温津贴。也就是说,防暑饮料和高温津贴,一样都不能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