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吴臻 通讯员 临江综 文/图
本报讯 借朋友的豪车办事,将车停在路边时,被民警发现该车的车标被更改,司机被罚了500元。
昨日上午8点50分许,福州临江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称,在仓山下藤路上,有辆黑色小车违章停车。民警在比对车辆信息时,发现这部贴着丰田标识的小车,实际上是一部比亚迪车。
“当天开车的并不是车主,是车主的朋友。”民警说,司机姓卢,就在附近办事。现卢某因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被罚款500元,并被责令立即恢复原机动车外形标志。同时警方对其违法停车行为也罚款100元。
警方提醒,根据规定,机动车不能擅自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车辆识别代号、车身颜色、外形、结构、特征等;如有改变应按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