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郑云林
本报讯 去年1月8日,陈女士在莆田仙游县鲤城街道公园路的华星电器城购买了一台“LG”液晶电视机,价格5300元,主板保修两年。从去年12月起,电视机就出现有时有声音有时没声音的故障,经与商家联系,商家于5月30日同意给予保修,可过了两个多月,电视却始终没有修好。
8月21日上午,仙游县工商局鲤城工商所接诉后,经调解,商家当天下午便将陈女士的电视机维修完毕,陈女士当天下午把电视取回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