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城事/综合
3上一版  下一版4
 
闽A46643摩托车 闯上二环高架桥
应聘做保姆 上门两天发生关系
酒驾被查 男子称“药酒不是酒”
赖国祥获“中国呼吸医师奖”
小货车撞上自行车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8月2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应聘做保姆 上门两天发生关系
她想借机找个男伴,雇主则提出,如表现好可考虑续弦;事后闹矛盾,保姆报警
 

N本报记者 张硕 通讯员 新店综

本报讯 福州闽清的王女士(化名),几天前应聘到福州晋安区一六旬独居男子家中做保姆。次日两人便发生了关系,男子给了她200元外币作定金。昨日,男雇主约王女士出来见面,王女士觉得两人关系发展太快,找借口推脱。而此时男雇主竟讨要起200元外币。王女士认为遭到了羞辱,就报警求助。

经了解,50岁的王女士是闽清人,和丈夫离婚后,就长期在福州从事家政服务。这期间,她一直希望能找到一个合适的男士,重建家庭。前些天,她在报纸上看到了一则招聘保姆的广告后,觉得挺适合自己,便去应聘。

而年届六十的男雇主自称独居多年,他提出如果王女士表现好,可以考虑续弦,让王女士成为自己的妻子。王女士见其家庭条件不错,谈吐风雅,觉得遇到了合适的男人。次日,该男子便约王女士出门逛街,当天中午两人发生关系。男子拿出200元外币给她,“这是你来我家当保姆的定金”。

拿了钱回家的王女士,觉得两人关系发展得太快了。昨日早上,男子拨打王女士电话,要求一起出门逛逛。她便称自己身体不舒服去不了。没想到男子勃然大怒,不仅提出辞掉她,还向她讨要200元外币。

经过调查,民警发现在两者交往中,没有出现王女士被欺骗或受侵害的情况。在此,民警提醒从事家政服务的女性,在工作中应该摆正自己的心态,不要掺杂私人感情,与男雇主保持一定距离,切勿靠博得男雇主欢心而试图“转正上位”。如果在工作中受到男雇主欺骗或者侵害,应该保留证据并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3上一篇  下一篇4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