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版:教育/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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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图书馆 不能只有“借借还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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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8月2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四届世界华语学校图书馆论坛在榕举行
中小学图书馆 不能只有“借借还还”

 

N本报记者 李建芳

本报讯 “图书馆老师,不应该只是借书还书的职能,而应该成为数学老师、语文老师、英语老师等各科老师的工作伙伴,使图书馆成为课程资源中心、学习中心。”日前,第四届世界华语学校图书馆论坛在福州举行,国际学校图书馆协会前主席詹姆斯·亨利在作报告时这样说。

论坛上,来自香港、台湾及大陆的各省中小学校长、图书馆长齐聚一堂,探讨中小学图书馆如何配合学科进行协作教学。

香港学校图书馆主任协会副会长、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兼职导师梁月霞告诉记者,香港教育局从1998年开始向每所小学提供一所图书馆,并配备一名图书馆主任,在这之前,学校一般都没有图书馆,只有图书柜,功能就是“借借还还”。她认为,学校图书馆只有与学生所学的课程结合起来,才能真正发挥作用。

香港学校图书馆主任协会副会长、香港可立小学图书馆主任黄毅娟告诉记者,香港很多小学的图书馆都非常漂亮,藏书也十分丰富。在她所在的小学,每周会有一节一小时的阅读课,上课的地点就在图书馆,班主任负责上阅读课,而图书馆主任负责统筹一至六年级的阅读课课程。学生上完阅读课后,还有相应的作业要完成。此外,学校很多课程都会利用图书馆资源进行教学。在这样的背景下,可立小学学生的阅读量非常大,平均每年每学生借书48本。

台湾新北市秀峰高中图书馆主任范绮萍老师告诉记者,在台湾新北市,学校非常重视图书馆的建设。比如,学校推出一个“阅读计划”,半强制性地要求学生在毕业之前完成15本书的阅读量,并且要写读书心得,每年毕业季会针对优秀学生评出奖;举办各种人文讲座,邀请台湾作家、社会学家来学校开展讲座及书展,还举办电影赏析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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