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P03版:莆田新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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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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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内遭三次投诉 的哥两年内不得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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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3年8月2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一年内遭三次投诉 的哥两年内不得开车

 

N本报记者 陈小芳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莆田市交通运输局出租车管理科获悉,针对城区出现的部分出租汽车不打表、拒载等违规违约现象,日前,莆田市道路运输行业协会发布了《致全市出租汽车驾驶员公开信》,要求全市出租汽车车主和驾驶员自觉履行出租汽车行业自律公约。

公开信中,除了规范的哥的基本行为外,最重要的是建立“不适岗”制度,对“不适岗”的出租车驾驶员,全市所有企业都不得聘用。据了解,的哥在运营过程中,如果不打表或者拒载遭到市民投诉,一年内满3次,第4次就被列入不适岗对象,2年内不得被城区所有出租车企业任用。

据出租车管理科科长戴鸿焱介绍,部门已向广大市民发出了短信提醒。市民在乘坐出租车时遭遇不打表、拒载乱象时,请保存车票、手机录音或拍照证据,拨打2692559或6726201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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