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唐清水 陈志聪
本报讯 因为非法行医被有关部门查处,却不思悔改,仍然“执着”地四处开设B超黑窝点牟利。8月26日,莆田秀屿区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没收B超诊断仪两台、违法所得2000元,并处罚金3000元。
林某今年63岁,秀屿区人,系无业人员,2005年,她曾因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2008年,林某因介绍孕妇非医学需要进行胎儿性别鉴定,被秀屿区人口计生局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没收非法所得人民币100元。2013年1月,她又因非医学需要进行胎儿性别鉴定被秀屿区卫生局处罚款人民币3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700元及B超诊断仪一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