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吴智飞 通讯员 黄秀琳
本报讯 莆田一生意人朱某,因生意缺钱,竟伪造单位公章办信用卡,结果在近日获刑。
2013年2月,朱某因生意缺钱欲办理信用卡透支现金周转,但因没有固定职业及收入,无法成功申办信用卡,于是便通过网络联系伪造印章的两家店,购买了伪造的“莆田市荔城区水务局”、“莆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印章各两枚。然后,朱某便使用伪造的“莆田市荔城区水务局”印章出具工作、收入证明、公务卡在编人员清单等资信材料,分别向两家银行申办了两张信用卡并开卡使用。
荔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朱某的行为已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