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郑云林
本报讯 使用了一年的名牌电视,在观看过程中,突然冒起浓烟,不久屏幕就燃起大火,电视被烧毁,送到商家维修,可过了一个多月,仍不见商家将电视修好。近日,家住仙游枫亭的陈女士就遇到了这样一件令她气愤的事情。
据陈女士介绍,她于去年在枫亭东路的“乐华专卖店”购买了一台名牌电视机。前不久,她的儿子在客厅观看电视时,使用了近一年的电视机屏幕突然冒出大量浓烟,儿子吓得急忙跑出客厅告知她。当她跑进客厅时,电视机的液晶屏幕已经被烧毁,她当即关掉电源,火势这才得到控制。
随后,陈女士就将电视机送往“乐华专卖店”保修,可一个多月过去了,商家不但没有送来修好的电视,甚至连个最起码的回复都没有。在多次交涉无果后,陈女士近日向当地工商部门求助。
接诉后,仙游县工商局12315投诉台工作人员立即对此事进行调查,经过工商人员批评教育,该电器店负责人当场联系电视厂家,厂家表示收到陈女士的购买发票后,将予以更换一台全新的同品牌电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