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小芳
本报讯 荔城区再次提高城乡低保(五保)保障水平。今年起,荔城区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从家庭年人均1900元(月人均158元)提高到2880元(月人均240元),月人均补助由102元提高到132元;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年人均4560元(月人均380元)提高到年人均5040元(月人均420元),月人均补助由205元提高到240元;五保对象月供养标准由320元提高到495元,上涨了175元。
区民政部门结合低保动态管理的低保评定,严格核实低保准入条件,并通过金融机构将“提标”后低保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开户的存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