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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区林先生:一对老夫妻生有两个女儿,其中一个女儿以前寄给别人抚养了,户口以及姓氏都跟了养父母,公证处也公正了关系且养父母的房产也都归她了,现在这个女儿结婚,回亲生父母亲这边要家产,请问她是否有权利索要?或者是办理相关证明就可以继承亲生父母亲的家产?
答:女儿被收养后,与养父母之间形成了法律上的亲子关系,与亲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因此,她无权利继续主张继承权,也没有权利索要亲生父母家的房产。
城厢区张先生:因为我人在国外,国内只有我的身份证,那么,凭我的身份证可以办理房产证吗?
答:像您这种情况,一般是需要办理授权委托并经过公正才可以办理相关证件的。
荔城区陈先生:我之前没买过房,现在,别人用我的名字买房,之后又做了法律公证,证明我只是帮别人买的房,房子还是别人的。那这种情况,我算不算已经有了第一套购房记录了?
答:不动产物权采用的是登记制度,现在房屋登记在您的名下,就已经视为您已经拥有一套房屋了,即使公证您是帮别人买的,但也是要算是您的首套购房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