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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叙动武 奥巴马突喊“卡”
美总统可绕过国会开战?
为何临阵“hold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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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9月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美总统可绕过国会开战?

 

美国宪法规定总统是武装力量的总司令,有权指挥武装力量,但同时又规定国会有宣战权。那么美国总统单方面能不能促成一场战争的发生?对此,记者盘点了近年来美国参与的几场战争。

2011 利比亚战争 直接绕开

奥巴马政府2011年3月19日在未获国会批准的情况下介入利比亚战事。当年6月1日,在没有得到美国国会准许的情况下,针对利比亚的轰炸行动已持续72天,超过了总统单边战争决策权为期60天的上限。议员们也只是谴责其“违法”等。

2003 伊拉克战争走完手续 再绕开国会

2002年9月26日,小布什正式向国会提交了一份要求授权对伊动武的动议草案,但该草案却在参众两院遭广泛批评而被驳回。为了获得国会的支持和授权,白宫被迫与美国参众两院两党领袖进行密集磋商,终于在10月2日就一项新的决议草案达成妥协。

而即将对伊拉克发起军事打击的前夜,小布什总统根据此国会决议案的要求,于2003年3月19日正式照会国会参众两院在根据国会决议要求而履行了向国会报告的必要手续之后,伊拉克战争遂在第二天正式拉开帷幕。

2001 阿富汗战争 赶上“9·11”开战名正言顺

2001年阿富汗战争前正好赶上“9·11”,之后美国国会给予了总统相应的立法授权——授予美国总统在任何情况下,为了保证美国的安全使用包括军事手段在内的任何手段的权力。小布什政府因举国义愤而方便地得到阿富汗战争的授权。

1991 海湾战争 国会授权军队

1991年1月18日,时任美国总统老布什配合《战争权力决议案》向国会提交了使用武力报告,21日美国国会两院通过了《授权对伊拉克使用武力的决议案》,授权美国军队进行全面的海湾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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