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李薇
本报讯 省教育厅昨日消息,我省将推出八大举措,支持23个扶贫重点县教育事业发展。其中,从2014年—2017年,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本科毕业生,到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乡镇(不含县级政府所在镇)及以下农村中小学任教,可享受“紧缺师资代偿学费”待遇,并可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1级。
据了解,“紧缺师资代偿学费”计划是指,在履行相关协议和符合有关要求的前提下,任教满1年后每人每年退费5000元,连续退费4年,共2万元。此外,2014年至2017年,省级财政对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学校新补充教师(含幼儿园、中小学、中职学校)的工资支出按每位教师每年1.5万元标准予以补助,连续补助3年。据了解,每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与一个较发达县(市、区)作为对口帮扶单位,每年选派100名中小学骨干教师参与支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