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蓉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福州市物价局获悉,福州市第一批节日食品券将在今年中秋前发放到位,发放对象19377人,每人336.3元,其中由福州市价格调节基金支付300元,福州蓝天量贩超市有限公司让利36.3元。食品券可在福州蓝天超市10家门店使用,使用期限截至2014年8月31日。此次运用价格调节基金面向低收入群体发放食品券系全国首创。
据了解,6月25日福州市物价局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福州市节日食品券实施办法(暂行)》,决定在每年中秋及春节发放节日食品券,发放标准为每次每人300元,发放对象包括革命五老人员、重点优抚对象、低保五保对象。食品券主要用于购买生鲜食品、粮油及制品、调味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
除了发放节日食品券,福州今年调整完善了价格联动补贴机制。降低启动条件,由原来CPI同比涨幅达到3%或食品类消费价格同比涨幅达到6%,调整为CPI同比涨幅达到2%或食品类消费价格同比涨幅达到5%时发放临时价格补贴;提高了补贴启动标准,由原来的每人10元提高到每人50元;扩大了补贴范围,将市属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补贴对象,增加受益对象近1万人。
预计今年福州价格调节基金预计补贴困难群众达到2700万元,其中节日食品券预计1200万元,发放临时价格补贴1500万元,比去年增加了200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