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周德庆
本报讯 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深夜上门催缴,福州台江区三迪香颂枫丹小区的业主遇到了烦恼(详见本报9月20日A03版)。昨日,仓山区三迪凯旋枫丹小区的多名业主向本报反映,他们也有同样的遭遇。记者调查发现,两个小区的物业均由福建兴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
深夜上门催缴费业主不堪其扰
小区业主周先生对记者说,前晚,物业的工作人员先是给他打了六七个电话。知道对方是催缴物业费,他故意没接。可当晚11点多,物业人员直接到他家敲门了。业主林女士说,物业人员也曾在晚上12点多上门催缴物业费,有时还不告知身份。“小孩要上学,大人要上班,老人要休息,如此催缴,我们的夜晚过得太苦了。”
记者了解到,小区至少有10位业主遇到这种情况。
对此,小区物业的张经理表示,“深夜上门催缴”,是因为这些欠费的业主白天不在家,晚上又不接电话,他们只好“深夜堵门”。张经理告诉记者,业主欠下物业费32万多,而物业每月的开销大概15万元,不催缴,公司发不出工资,对缴了钱的业主也不公平。“如果他们还不缴费,深夜敲门还会继续。”
福建兴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管理的几个小区,选择“深夜上门催缴”的方式,并不是公司的规定,实属无奈。至于是否改用其它方式催缴,他回答须经领导开会研究。
律师:双方做法都欠妥当
小区的业主为什么不愿意缴纳物业费呢?
业主周先生说,主要是物业费用与所享受的服务不相匹配。他们小区的物业费用是每平方米2.02元,而物业却对小区应有的服务不尽职,如小区楼梯有的应急灯不亮,消防安全存隐患。此外,业主和开发商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也存在纠纷。他们表示,会继续做不缴纳物业费的“钉子户”。
对此,张经理称,小区的管理确实存在不足,业主提的部分意见已在整改,但不能成为不缴物业费的理由。
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佘雷认为,业主有缴纳物业费的义务,但物业“深夜催讨欠费”的方式也欠妥,会引起业主的反感,造成恶性循环。佘雷建议,小区业主成立业委会,通过业主大会,更换小区的物业公司。
感谢周先生拨打本报968111报料,线索费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