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日,网络上又流传一则“2014年1月1日起将开征房产税”的消息。该消息主要包括:2014年1月1日起,对拥有两套住宅的家庭,人均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视为奢侈性住宅消费,每年按市场评估价征收1%至3%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家庭第三套住宅,每年征收4%至5%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家庭第四套及以上住宅,每年征收10%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所有商业房产,每年均按租金收入的12%缴交房产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家庭仅有的一套自住住宅,免征房产税。
如此详尽的规定,很快被网友视为“言之凿凿”的房产税规定。昨日上午,记者经过核实后发现,这个版本只不过是某房地产研究中心在《关于坚决变革房地产制度的建议》中提出的意见,但经过网络放大后,被作为“房产税开征”的消息散播开来。 (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