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郑云林
本报讯 日前,仙游县工商局执法人员接到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诉后,对位于鲤城街玉井西一环的福建鸿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建筑工地进行检查,发现7件建材中有6件是侵权产品。
执法人员随后查明,上述钢筋系莆田市堡祥钢铁贸易有限公司采购的,运抵工地,尚未进行结算交付,约定由雷姓销售员发货,公司经办人刘某收货后以现金结算,上述钢筋的进价均为3150元/吨,其中每吨另支付运费50元。
昨日上午,仙游县工商局对刘某送达处罚书,责令堡祥钢铁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依据相关规定,没收19.9吨侵权的钢筋,并处以罚款11.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