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赵杨 吴臻 通讯员 王焕林 林登
本报讯 “有个女人爬上10楼脚手架要跳楼啦……”昨日上午9时许,福州城门派出所突然接到这样的报警。随后民警赶到城门镇一工地,看到一女子已爬上10层高的楼顶,并站到脚手架外,想往下跳。
经过民警长达半个小时的沟通与劝说,这名42岁的刘姓女子终于同意下来。原来,刘某在此工地工作了47天,当时工头答应每天付工资160元,可现在却说每天只有150元。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冲动之下,刘某爬上高楼。经过民警协调,工头答应补钱给刘某。
无独有偶,8日上午,闽侯祥谦镇政府办公楼也有一男子想跳楼。民警赶到时,看见一男子站在5楼窗台外,情绪激动,欲跳楼自杀。
经初步了解,民警才知道,男子姓刘,1989年出生,湖北人,因做工时受伤现无法工作,近期女友又不辞而别。由于他身无分文,无依无靠,才选择跳楼轻生。11时许,在民警的劝说和祥谦镇政府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小刘才被扶到安全位置。
之后,民警拿出数百元钱,作为小刘近期生活及回湖北老家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