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见习记者 林智 通讯员 陈玲玲 黄学源
本报讯 仙游人周某于1993年出生,今年4月底,他驾驶轿车从朋友家里回家时,瞥见对面来车里坐着的苏某,便守株待兔等苏某从村里出来后将其堵在路口,朝其脸上挥了两拳,佯怒道:“你打了我,还不赔偿我医药费。”突如其来的变化让苏某愣住了,自己并不认识眼前的人。然而,周某却不顾苏某的挣扎,硬将苏某拖回自己轿车后座,后将苏某带到赖店,逼迫苏某写下一张3000元的借条,约定当晚先付700元,余款5月1日全部还清。
当晚7时许,周某在仙游车站旁边一家酒店门前打电话向苏某要钱时,被警方当场抓获。经仙游县公安局法医学鉴定,被害人苏某左侧眼眶内侧壁骨折,其损伤程度为轻伤。
昨日,记者从仙游县法院了解到,周某采取暴力手段逼迫他人还“未欠之债”,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