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见习记者 林智 通讯员 方瑞昌
本报讯 2013年10月21日,一位僧侣模样的老人走进莆田仙游县榜头镇法院,欲起诉离婚,工作人员十分诧异。经一番了解,僧人本姓王,于1952年出生,1976年与现配偶认识、同居生活,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二人育有两个儿子,均已成年成家。因受戒及相关政策需要,他急需离婚证明文书。
据王僧人称,其于2007年正月期间出家为僧,并与配偶分居至今,2010年受五戒于莆田某寺,现在宁德某寺潜心修行并受大戒。因为是事实婚姻,没有登记结婚,所以几年前出家时并不是很在意。现在需要离婚证明了,却发现有不少问题。去民政局登记离婚吧,可以前没办结婚证,补办结婚证再办离婚证吧,自己已是出家人,又好像破戒,因此只能寻求法院解决了。
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与王僧人的配偶取得联系,将其传唤至法庭,并做好立案和开庭工作,当日为双方当事人作了离婚调解及制作民事调解书,王僧人拿到了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