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杨阳
本报讯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将于年底开始,记者昨天从全省设区市经济普查宣传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届时我省将有约10万名普查员进入近50万家单位、220多万家个体户调查经济情况。
普查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
记者了解到,此次“三经普”的范围涉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除农业之外的19个国民经济分类、90个行业大类、378个行业中类、875个行业小类的全部经济活动,普查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组织结构情况、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等。这是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给福建布置的“作业量”,调查规模和5年前的第二次普查相比,福建的单位数量增加了19万家,个体户增加了20万家。
按国家规定,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3年度,登记采集工作从2014年的1月1日至3月底结束,2014年6月起陆续发布普查公报。
普查数据将保密不视为缴税依据
目前,“三经普”在我省的两个试点地区已经完成了试点工作,分别在莆田市荔城区和永泰县开展试点工作,目前根据试点方案,两地普查机构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试点工作。
据了解,我省普查时将有普查员佩戴统一制发的普查员证上门入户进行调查,受普查的单位须如实、按时填报核查台账和普查报表并提供相关证照,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经济普查数据,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国务院要求,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将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目的,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经济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经济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不作为经济普查对象缴纳税费或任何单位实施处罚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