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张硕 毛朝青 文/图
本报讯 昨日中午12时20分许,福州台江区瀛东路上,一辆行驶中的出租车为避让行人,不慎撞到路边电线杆,出租车引擎盖受到撞击后自燃着火。熊熊大火不仅烧毁了的士,还殃及了路边停放的一辆小车和电动车。所幸消防将火扑灭,火势没有大范围蔓延,也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事发路段靠近台江红星市场,4米来宽,仅容2部小车经过。起火后的的士被烧得只剩下绿色外壳,边上一辆银色小车右前侧车门处被熏黑烤焦,右前轮被烤爆胎。
的士司机蒋师傅说,当时为避让行人,车撞上了路边电线杆,自己赶紧拿起灭火器灭火,可无济于事,自己只好打119求助。昨日下午2时许,赶来的拖车把出租车残骸和被殃及的小车拖离现场。
小车被起火的车辆殃及,该如何索赔?福建中天成律师事务所刘阳胜律师介绍,如果经认定,的士起火系交通事故,导致第三人车辆受损,这在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范围之列,保险公司应在保险限额内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福州市民赖先生拨打968111,线索费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