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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鲜小贩变毒枭 包养“按摩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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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3年11月1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海鲜小贩变毒枭 包养“按摩女”
泉州中院一审宣判13人团伙贩毒案,两人被判死刑
 

N本报记者 韩影

本报讯 今年41岁的张某,起初只是广东陆丰某小镇一个默默无闻的海鲜小贩。然而,在福建石狮出差时,他走上了贩毒的道路,且一发不可收拾。有钱后,他还包养了一名“按摩女”。不过,如此“滋润”的生活,转瞬即逝。近日,以张某为首的13人贩毒团伙,在泉州中院一审。张某和另一毒贩,一审被判处死刑;其他毒贩分别被判处3年至无期徒刑不等。

早在2009年,他还在广东老家做海鲜生意,收入也并不可观。后来,他为开拓市场来到石狮,发现在某些娱乐场所中,毒品蛮有销路。而此前,他老家一个吸毒的朋友“阿四”,也常跟他讲起“毒品生意挺好赚的”。于是,他动了歪念。

遮人耳目高速桥上扔下毒品

去年4月,张某通过毒虫“阿四”,认识了在石狮打工的“杜某东”和“大姐”,两人知道其是广东人,有货源,便叫张某帮忙联系上家,购买“冰毒”。

自去年4月至8月间,张某以每克180元的价格,多次从老家陆丰邱某丰处购买“冰毒”,后以每克200元贩卖给下家杜某东,以每克210元卖给陈某忍等下家。

为遮人耳目,张某与下家交易毒品时,交易地多选在高速公路的桥上,卖方在高速桥上,以高空抛物的方式,扔给桥下等货的下家,而后货到付款。

包养“按摩女”两月给6万生活费

去年5月底,张某入住石狮某酒店时,多次找酒店“按摩女”阿玲(化名),其每次给她500~1000元不等的嫖资。后来,张某便提出,让阿玲“做他的女人”。

从那以后,张某给了阿玲一张银行卡,两个月内,给了阿玲6万多元生活费。起初,阿玲问张某是干什么的,他只说是做海鲜生意的。后来,张某在酒店吸毒,见瞒不住阿玲,还提出想把“货”存放到阿玲的住处,但阿玲拒绝了。

去年8月15日,张某在诏安闽粤收费站被抓。此后,杜某东、陈某忍等12名大小下线接连落网。

另据新华社消息福建公安边防总队昨日发布消息称,该总队日前破获一起特大涉台走私毒品案件,抓获贩毒人员4名,缴获毒品氯胺酮260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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