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读者反映:11月8日A11版《石材污染仍严重威胁榕第二水源》一文中,“日供水40吨(其中福州城区35吨,连江县城5吨)”有误,应该是“日供水40万吨(其中福州城区35万吨,连江县城5万吨)”。经查证,系本报记者阙文龙笔误,特此致歉。
感谢纠错的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