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通讯员 李荔 付严 本报记者 徐丰
本报讯 福州的张先生在准备和女朋友步入婚姻殿堂时,女友却向他提出了分手,婚结不成了,他去影楼协商拿回预交的婚纱照全款3399元,影楼却不退还。
9月底,张先生向女友求婚成功,双方便在仓山区紫霞婚纱影楼订下了一套价格为3399元的婚纱照。原本以为两人会顺利步入婚姻殿堂,可生活却跟他开了个玩笑,女友家人反对这桩婚事,女友迫于压力向他提出了分手。
覆水难收,张先生只好找到影楼,希望能退回预交的婚纱照全款3399元,不料影楼表示,摄影合同签订后,影楼为此做了准备工作,已产生管理费、员工提成等费用,如今张先生违约在先,只能选择延期拍摄或转赠他人。无奈之下,张先生向仓山区工商局求助。
工商人员了解事情经过后认为,消费者张先生虽然由于个人原因导致婚纱照无法正常拍摄,属于单方面违约,但影楼不予退全款的做法欠妥。最终双方自愿达成一致,该影楼表示同意扣除1000元违约金,退还张先生239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