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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可以买卖宅基地”系误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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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3年11月1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农民可以买卖宅基地”系误读
安徽国土厅:只是通过流转的方式使用
 

N新京报

近日,安徽决定在20个县(区)开展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有媒体将此解读为“农民可以买卖宅基地”(相关报道请见本报昨日A26版)。

对此,安徽省国土厅有关人士表示,“买卖”宅基地是对文件的误读,意见中涉及宅基地的,是“建立农民通过流转方式使用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的制度”,只是通过流转的方式使用,并非买卖。

□关键词点击:流转

土地委托给信托公司经营

每年每亩地农户可得千元

最近,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迎来了一个新鲜事物——土地流转信托,将农村土地使用权作为信托财产,委托给信托公司进行经营管理,从而定期获得信托收益。

据央广报道,埇桥区朱庙村村民沈加亮如今就把家里的十五亩地流转给了一家现代农业投资公司。沈加亮说:“承包费是一千斤小麦。一亩地一年的收入,达到一千多,我在农闲的时间,还可以出去打工,也能得到一部分收入。”

而埇桥区永历乡农民何先生对此很不情愿。

他说,自己和老伴都60多岁了,出去打工没有人要,只能依靠家里的十几亩地收入。如果他自己种这十几亩地,种棉花、花生等经济作物,一年可收入3万多元,而交给村里流转,一年只有1万多元的收入。

而对于宅基地也将会有流转的办法,何先生说,“卖了房上哪儿住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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