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今日关注
3上一版  下一版4
 
“小产权房不会马上转正”
土地是谁的就要尊重谁的权利
人社部:公费医疗范围缩减至个别省份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下一期4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2013年11月1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人社部:公费医疗范围缩减至个别省份

 

N新华 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了解到,今年又有部分省份取消了公费医疗制度并将国家工作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公费医疗范围已经缩减至个别省份。

目前,我国的城乡医疗保险制度主要有四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公费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其中,因机关事业单位公费医疗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缴费和待遇上存在较大差别,两者“并轨”成为民众一直以来的重要诉求。

专家认为,在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背景下,目前在运行的四套医保制度将被整合为职工、城乡居民两大模块。

据了解,早在1998年底,国务院就已公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要求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此后,公费医疗就逐渐走向消亡。截至去年年底,已有北京、重庆、山西、吉林、浙江、安徽、福建、湖南、广西、四川、新疆等24省区市实现了公务员全部参保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3上一篇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