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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11月1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土地是谁的就要尊重谁的权利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谈城乡发展一体化
 

N据新华社电

日前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如何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怎样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就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

农民财产权利将得到充分保障

决定提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陈锡文认为,一是法律已经赋予农民的财产权利还没有得到充分保障。要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让农民合法的财产权利得到充分保障,这是最基本的。二是要使农民的财产权利得到更好的运用。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等举措,就是为保障农民的财产权利奠定重要基础。

农民失去土地将得到合理补偿

陈锡文强调:“我国是人均耕地非常稀缺的国家,土地制度再怎么改,也不可能、更不可以随便让耕地变成非农建设用地。”陈锡文说,“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必然要占一部分农村土地,这个过程中一定要尊重农民权益,让农民失去土地后能得到合理的补偿。”

在陈锡文看来,未来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一是土地是谁的就要尊重谁的权利。过去征地制度对农民的财产权益尊重不够,所以矛盾纠纷不断。二是要严格保护耕地,对土地利用严格按照规划进行用途管制。

教育、卫生、社保等城乡均等化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陈锡文说,这是为农民构建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的制度保障。

陈锡文说,“《决定》要求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一是指推动土地、资金、劳动力等这些生产要素在城乡平等交换。解决农村土地征用中农民补偿过低、农民工同工不同酬、农村金融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二是指教育、卫生、文化和社会保障等公共资源对农村的均衡配置。”

将使大批农民工在城镇落户

陈锡文说,当前我国农业发展面临着耕地越来越少、对农产品需求越来越高的矛盾。既要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也要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因此,今后除了大多数的普通农户承包家庭经营之外,还要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组织、产业化经营等新型生产主体。

陈锡文说,创新农业经营体系,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是必须要走的路。但这个过程要与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和农业人口转移相适应,与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相适应,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相适应。陈锡文说,今后将使大批农民工在城镇落户,完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实现真正的“人口城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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