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通讯员 义洲综 本报记者 张硕
本报讯“借债还钱,天经地义。”可上门讨债的人却走错房门,1号楼误认为11号楼,赖在屋内不走,房主以为遇上抢劫,报警求助,“抓到一个来抢劫的”。
昨日上午7时许,福州台江义洲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赶到长寿园1号楼龚女士家。见到民警,龚女士指着一个坐在客厅沙发上,跷着二郎腿抽烟的年轻男子说:“就是他硬闯进我家,说是来讨债,今天不把钱还清,他就不走。可我们家人都不认识他,还劝说是不是找错门了,可他就是不听,赖着不走。”
民警问债主顾某:“人家不认识你,你走错了吧?”顾某说:“她男人欠钱已到期,几次催都不还,没办法只好今天上门讨债。”说完,顾某取出借条让民警看,借钱落款人为杨某某。
民警问龚女士认不认识杨某某,得到的答案是“不认识”。民警发现顾某身上有酒味,估计是酒后神志模糊,便问他杨某某住在几号楼。“11号楼啊。”顾某答道。龚女士连声大喊,“我这里是1号楼!”
顾某这才知道走错房门了,连连向龚女士道歉,嘀咕着“多喝酒真的会办错事”,连忙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