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5版:财道/过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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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五星级酒店热推团购餐
永辉超市 紫菜标价6.9元竟收了18.8元
闽餐饮业旺季依旧“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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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11月2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永辉超市 紫菜标价6.9元竟收了18.8元

 

N通讯员 王光前 林帅 本报记者 徐丰

本报讯 11月16日,福市民黄先生在马尾儒江大道附近的永辉超市东方名城店购买火腿肠和紫菜。结算时黄先生感觉自己被多收了钱,便当场核对购物小票,他发现标价6.9元的紫菜,结算时竟然被收了18.8元,实收价超过标价近两倍;标价6.5元的火腿肠,实收8.6元,多收了2.1元。

“总价13.4元,你们竟然收了27.4元。”黄先生立即与超市工作人员理论,要求退货。工作人员承认工作失误,但只同意退还差价。黄先生当场致电12315投诉。

马尾区工商局12315台介入调解。超市工作人员解释称,标价是前段时间做活动时挂上去的,现在活动已结束,但由于工作失误没有及时换掉。经协商,超市为黄先生办理了退货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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