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阙文龙
本报讯 从今年起,在福州新设立的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在购地、购房及租房等方面将享受不少优惠。福州市政府近日出台《福州市促进金融业发展若干意见》,其中规定,新入福州的金融机构,最高可获千万元奖励。该《意见》有效期为3年。
购房租房都有补贴
《意见》规定,对在榕新设立或新迁入的法人金融机构、地区性总部机构,购买办公用房,按每平方米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其补贴的总额度不超过上年度该企业缴纳税收市级地方留成的80%,最长分2年兑现。
对在榕新设立或新迁入的法人金融机构、地区性总部机构,租用办公用房,按每平方米市场评估价房屋租金的30%补贴,补助时间为2年,其补助金额不超过上年度该企业缴纳税收市级地方留成的80%。若新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价格低于房屋租金市场指导价,则以其实际租价为基准计算租房补贴,但享受补贴期间不得对外转租。
新设机构至少奖百万
另外,对在福州市区内,2013年起新设立或者新迁入的金融机构及其配套服务机构营运满一年,给予一次性奖励:注册资本在10亿元(含10亿元)以上的,奖励1000万元;7亿元(含7亿元)至10亿元的,奖励800万元;5亿元(含5亿元)至7亿元的,奖励500万元;2亿元(含2亿元)至5亿元的,奖励300万元;1亿元(含1亿元)至2亿元的,奖励200万元;5000万元(含5000万元)至1亿元的,奖励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