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2版:今日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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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破掉“小人不可得罪”的魔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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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11月2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要破掉“小人不可得罪”的魔咒

 

N林新榕

福州钱隆首座小区3座1504号的业主近日搞起违章建设,为扩张自己家的领地,砌上一堵墙,居然把邻居的窗子都封上了。(详见本报昨日A53版和今日A52版)

一般情况下,搞违建都是悄悄进行,再大胆也不至于公然欺压邻居。此次事件中,有邻居上门劝说后,不但被这个业主言语威胁,还被他砸了窗子或往窗子里投掷粪便。大家对这个“刺头”的恶行渐渐失语,忍气吞声。而且,在法院判决生效、强拆违建之后,这个业主立即把强拆的墙重建了。业主、物业、城管开了联席会议,却似乎缺少有效的制裁手段。

我们有个传统的“处世哲学”,就是“宁可得罪君子,不可得罪小人”,原因有三:一、小人不担心名声,做什么坏事并不考虑别人怎么看他;二、小人记仇,报复心理强,如有得罪,便会祸及自身;三、遇到小人挺身而出,会使自己成为“出头鸟”,被小人矛头所指。这种“处世哲学”之下,好人忍气吞声,小人步步得势,不断调低下限。

在上述违建事件中,不乏挺身而出者,但他们遭遇的是被砸窗、被扔粪的结果,我们很想问一句:他们仗义执言时,谁来声援他们、谁来保护他们?本来可以出力维护的团体和单位,以“我没有执法权”、“我没有破门的权力”之类的语言来推脱。好人需要抱团,坏人才有忌惮,但成就好人抱团的大环境,需要社会制度和执法力量的配合。

近年来,公众的权利意识日益凸显,我们支持合法的维权行为。只有更多的人发出正义呐喊,利益的天平才不会倾向侵害他人利益者。而小区里违建墙体能否拆除,同时也考验着相关部门的执法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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