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投毒致死案27日在上海开审,被告人复旦学生林森浩辩称,自己并非故意杀人,而是愚人节“整人”。(相关报道见本报昨日A11版)
在投毒案发生前,任何父母如果有林森浩这样的孩子,应该都会感到骄傲:名牌大学医学研究生,论文在重要刊物上发表,光辉的前程在招手。然而,他杀了人,他所用的有毒化学品“二甲基亚硝胺”,很多人听都没听过。当被害人在医院里哀叫,医生们束手无策时,林森浩却守口如瓶,直到受害人死去。这种“高科技杀人”想想都令人毛骨悚然。
打个不恰当的比方,林森浩这样的人,其实可以归于“超人”一类:拥有超出常人的知识和能力。他们要想搞破坏,杀伤力比一般人更大。而法律是事后的惩罚,能够在悲剧发生之前就约束这些“超人”的,恐怕只有他们自己的道德感,比如懂得该捍卫什么、该珍惜什么,懂得爱和宽容。林森浩自述为人不太成熟、习惯遇事逃避。他的同学也说,这个人比较记仇。我觉得这恰恰反映了他缺乏责任感,“不懂爱”。
遗憾的是,在社会现状中,“不懂爱”常常被看成是小缺点,比“不懂技术”要轻得多。喊了这么多年素质教育,“爱的教育”却还是新鲜事物。“不懂爱”的坏处在少年时期似乎并不明显,而到了成年以后,却可能是致命的。 (星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