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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给予处分的严厉形式 向教师失德行为亮红灯
教师体罚、骚扰学生 或有偿补课均将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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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3年11月3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教育部昨公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教师体罚、骚扰学生 或有偿补课均将受罚

 

N据新华社电

根据教育部昨日公布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教师有体罚或骚扰学生、收礼或有偿补课等10种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

记者注意到,征求意见稿列举的这些行为全部针对近年来出现的教师体罚、虐待或性侵学生,“范跑跑”现象,导师带头进行学术论文造假等现实案例。

据悉,此次征求意见稿所称中小学教师是指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少年宫以及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等机构的教师,包括民办学校教师。征求意见截止到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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