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见习记者 谢丹 通讯员 陈海森
本报讯 去年,仙游人郑某将自己的一部丰田凯美瑞牌黑色轿车挂靠在仙游县的某汽车租赁公司出租。今年1月份,卢某以每天300元租赁了该车5天,并签订了合同。5天后,卢某交付了租金,但说要继续租用半个月,这次没签合同卢某就把车开走了。半个月后,汽车租赁公司发现卢某未把车开回来,并且手机关机无法接通。焦急的郑某通过GPS发现车辆踪迹后,赶紧寻找,发现车停在另一人傅某的院子里。而傅某告诉郑某,该车是一个自称“郑某”的人用来抵押借款4万元的。经核对,发现“郑某”提供给傅某的身份证复印件是伪造的。这时,郑某和傅某才发现他们都被卢某骗了,遂向警方报警。近日,仙游县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卢某。
据悉,今年以来,仙游县人民检察院对涉嫌汽车租赁的案件共批准逮捕10件10人。在此,检察官提醒各从事汽车租赁行业的人员应进一步严格规范租赁手续,不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