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见习记者 谢丹 通讯员 黄青付 陈逸阳
本报讯 李某为连江人,以盗为生,分别在2009年、2012年两次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刑,今年1月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继续实施盗窃。5月3日下午6时许,李某伙同同案人罗某、洪某(另案处理)等人经过事先策划,从福州流窜至莆田一家网吧寻找目标,李某在同伙的掩护下趁机盗走邵某放在桌上的一部白色苹果5代手机。
李某采用上述方法在今年5、6月间,共在网吧内盗得他人苹果手机9部、三星手机1部,经鉴定,共计35285元。近日,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盗窃罪被莆田市荔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