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9版:今日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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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窗抛物 抛掉的是公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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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窗抛物 抛掉的是公德

 

N程阳

这大概是最让人反感的乱象之一:摇下车窗,手一伸,从车内就飞出烟头、纸屑、饮料瓶,甚至一口浓痰……对福州来说,车窗抛物,抛掉的是行车人的公德,弄脏的是省会城市的脸面。(相关随手拍征集令见本报今日A43版)

目前福州的机动车保有量已超百万。对于文明福州而言,街头的车辆,也是流动的文明窗口。乘客在车内产生垃圾,本无可厚非,但同时应该把垃圾带走,别让车外垃圾满天。出手者一时“痛快”,可能让行人和环卫工人“很受伤”。环卫工人穿梭于车水马龙中,见缝插针地清扫垃圾,其被车辆撞伤、撞死并不鲜见。

车窗抛物,是缺乏公德心的表现,也是交通违法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乘车人不得向车外抛撒物品,违者可处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在实践中,车窗抛物作为一个瞬间动作,部门多强调其取证难、执法成本高,真正被处罚的又有几人?

对“恶小”的放纵,可能引来“破窗效应”。陋习也是会传染的,如果没有处罚,就可能会像病毒一样蔓延,诱使仿效,变本加厉。对于车窗抛物,理应重罚。只要执法部门有心,办法总比困难多。部门可以现场执法,对于发现的不文明行为,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介上予以曝光,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当然,部门或媒体的监管力度,不可能监督到每一辆车,车上的每一个人。我们呼吁,请把自己的公德保管好,不要把它丢到马路上,招来路人的阵阵唾骂,以及滚滚车轮的碾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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