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15日19时,天津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实行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以及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也就是“限购+限行”。至此,中国四大直辖市中,已经有北京、上海、天津三个城市对汽车增量实施了限制措施。(12月16日《京华时报》)
不少人骂限购是懒政,认为这是把治堵与治霾的职能责任,偷换为压缩市民购车权利的便利。对于公共监督而言,质疑或诘责都是该直面并正视的。
但考虑限购究竟是不是懒政,不能只关注“缓冲期”,核心还在于以下几个层面:一是除了限购,有没有更好的办法?究竟什么才是限购的“临界点”?如何证明这是不得已而为之,需要职能部门给出更扎实、更有痛感的理由。
二是限购之前,前提性工作有无准备妥当?堵与疏,是公共治理的两个辩证环节。堵了小汽车,自然就要求城市公交体系能得心应手。若没有方便、快捷、舒适的公交体系,而一味采用堵的策略去压缩公共出行需求,结果有时就难免事与愿违。此外还有一点,市民限购了,公务用车会如何节制出行呢?如果公务用车不能率先垂范,而只要求市民做贡献,这在善治逻辑上,显然要经受民意的拷问。
懒不懒,不在于缓冲多久,甚至也不在于限不限,而在于公共政策能否立住脚、站稳理。丝毫不用怀疑限购政策的善意,只是,民众以让渡买车自由的方式成全公共利益,那么,制度或政策该以怎样的面目或举措回应这种“让渡”,这显然不只是一个道德命题。 (邓海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