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3版:社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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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烧草木灰 榕三环蒙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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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改造割石材 无防护粉尘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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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烧草木灰 榕三环蒙烟
不仅污染空气,还威胁交通安全;按规定,乱烧垃圾,可对个人处以500元罚款
本报两位同事正在努力灭火
 

N本报记者 张志宏 肖春道 文/图

本报讯 昨日下午,福州市民陈先生经过福州三环永丰互通高架桥时,发现三环路上蒙上了一层烟雾,味道十分呛人,大白天路面上灰蒙蒙的,烟雾来自桥下,估计是有人在烧垃圾。他只好关起车窗,并打开汽车的双闪灯提醒后车注意安全。

接到陈先生的反映,记者立即出发,沿三环永丰互通辅道寻找,在益凤村的村口发现了这处燃烧点。燃烧点位于村口的菜地边上,距离三环高架桥不到10米,燃烧的主要是干草和枯枝,白色的烟雾腾空而起,在风中飘散,方圆近1公里的范围都蒙上一层雾。

记者找来树枝,对燃烧的树枝和草堆进行扑打,将明火扑灭,并找来水桶,在附近的小河取水灭火。

附近的村民告诉记者,这可能是有人中午烧的,由于他家就在附近,飘起的烟雾会吹到他家,他也十分气愤。

据一些村民介绍,在三环路开通前,益凤村种着成片的庄稼,每到秋冬季节,一些村民都会割草来烧草木灰,用来庄稼地施肥,三环建成后,庄稼地几乎都被征用了,菜地已不多了,但个别村民仍在烧草木灰。

“在三环边上烧草木灰或者垃圾,不仅污染空气,还威胁三环的交通安全。”对于记者的建议,益凤村老人会的一位陈老先生表示,他会将情况向村民进行通告,禁止在三环路边烧草木灰、垃圾等杂物。

根据2002年5月1日起施行的《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规定,在市区、近郊区、集镇等人口集中地区,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除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外,对个人还将处以500元的罚款,对单位将处以3000元至1万元的罚款。

感谢陈先生提供线索,奖励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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