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2月12日(正月初三),小雪(化名)离18岁生日还差半年。当日中午,王某与小雪等人一同在建阳市某酒店参加朋友小伟(化名)的生日酒宴,席间小雪喝醉。小伟让王某独自送小雪去休息。
当天中午12时许,王某将小雪送至宾馆,并趁小雪醉酒之机,与小雪发生了性关系。案发后,小雪因怕丢脸未报案。今年6月,被害人小雪发现自己怀孕,随后小雪家人发觉并报案。经法医鉴定,被告人王某系该胎儿的生物学父亲。
昨日,建阳法院对该强奸案进行一审宣判,以强奸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撤销延平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对罪犯王某判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已缴纳)的缓刑执行部分。合并前罪未执行刑罚二年一个月零十二日,总和刑期四年七个月零十二日,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江方方苏国仲蔡绍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