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昕颖
本报讯 2013年已过去了,去年说好的年假根本没用完,怎么办呢?年假一般都是过期作废的,但是不少白领表示并非自己不想休假,而是每每休假的时候都因为工作原因不能离开,拖着就拖过期了。
为此,昨日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相关专家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年假未休完,可按照未使用的年假天数,向单位申请3倍的工资。
专家告诉记者,早在2008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针对《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发布了《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这个《办法》中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专家同时强调,“从薪资计算角度来看,年休假未休,公司没有拖欠工资的话,就意味着计算工资时发了正常上班的工资,换句话说,已经有一倍的工资发过了。岁末再对未休年休假进行整理清算时,只需要发剩余的那两倍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