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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与权利 有时“一墙之隔”
“以人查房”是禁止还是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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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1月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权力与权利 有时“一墙之隔”

 

背景:在云南昭通市绥江县,所有党政机关都没有围墙,人们到机关办事不会被询问,也不需要登记,就可以走进包括县委书记在内的任何一名干部的办公室。(1月5日《中国青年报》)

这是被实践证明的“机关高墙辩证法”:大门关着,未必安全;大门四敞,未必危险。绥江拆墙让人赞赏,离不开一个现实背景:绥江县因中国第三大水电站——向家坝水电站的建设而成为云南省第一移民大县,该县一年完成300万平方米的房屋建设,两个月完成近6万移民搬迁,一个月完成库底清理。围墙拆了,上访的怎么办?高墙没了,蓄积的民怨疏导至何方?这些问题迎刃而解了,有墙没墙也就不那么让人纠结了。

俗话说距离产生美,但权力与权利之间,距离只会产生隔阂与断裂。一者,现代公共权力的威仪,不是来自高墙大院的威压,而应该来自公平正义的程序;二者,公共治理能力的高下,与院墙的高矮只会成反比。墙太高,权力如何谦抑,如何秉持对权利的尊重与敬畏?有时权力与权利之间,真有“一墙之隔”的距离。

权力有“围墙情结”,说到底不过是想为特权圈地。越是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地方权力部门,似乎越是容易在权力作为上“惊呆小伙伴”。安全是重要的,但要践行群众路线、体认权力来源,不把有形的高墙拆了,脚步又如何能走出关门决策、关门行政、关门执法的层峦叠嶂?一句话,权力谦卑一尺,高墙就该拆除一丈。 (邓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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