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郑云林
本报讯 近日,莆田仙游县工商局接到一农民反映,称鲤城玉井农资店钾肥、绿化钾外包装未标示产品生产日期和批号。该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这一农资店了解情况。
经查,该农资店店主陈某于去年5月15日,从湖北阿堪化肥有限公司购进产品外包装、合格证及质量证明书无标示产品生产日期和批号的加农牌钾肥50包,合计1吨。至被查时,其钾肥已售出7包,获利35元。
1月7日,仙游县工商局对陈某送达处罚书,没收其已被扣押的剩余钾肥、氯化钾和违法所得35元,并处以罚款3265元。